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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投行行长:中国无意行使一票否决权

2016-01-27 10:51:16 来源:互联网

亚投行行长:中国无意行使一票否决权

亚投行行长金立群近日表示,尽管经济体量使得中国拥有一票否决权,但中国无意去行使这一权利。

根据中国日报英文版本周三(27日)报道,金立群在上周瑞士达沃斯论坛期间对该报表示,“仍然有许多国家在等候加入,随着新成员的加入,中国的投票权会相应下降。”

财政部去年6月29日公布的《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协定》主要内容显示,中方在亚投行认缴额为297.804亿美元,占比30.34%,中方投票权占总投票权的26.06%,也是现阶段投票权占比最高的国家。紧随其后的印度和俄罗斯的投票权分别为7.5%和5.92%。

因为重大事项需要有75%的投票同意,所以如果中国不同意将不能通过,实际上就等于暂时有了一票否决的权力。

亚投行股权结构是根据GDP规模来分配的,域内、域外的认缴额比例是75∶25,中国在所有成员国当中,经济体量是最大的,所以中国成为了第一大股东。

金立群早先曾表示,在亚投行,中国将遵守国际通行准则,不会以老大自居,而是平等待人,有事好商量,尽量以达成一致的方式决策,而不是靠投票权决定。今后,随着更多国家的参与,中国将会单方面稀释自己的股份。”

金立群在本次达沃斯论坛期间还表示,与已经存在的一些国际性机构如世界银行相比,亚投行的重大区别是,美国通过修改协议章程一直保持着自己的投票权。中国无意在未来增加“特别多数”(special majority)来保持自己的否决权。

亚投行理事会采用简单多数、特别多数和超级多数原则进行决策。简单多数指投票权的半数以上;特别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半数以上、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一半的多数通过;超级多数指理事人数占理事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、且所代表投票权不低于成员总投票权四分之三的多数通过。

除有明确规定外,理事会讨论的所有事项,均应由所投投票权的简单多数决定。选举行长、增加资本金、修改协定、下调域内出资比例等重大事项均需要以超级多数批准,吸收新成员则采用特别多数原则批准。

目前已经存在的几大国际金融机构,创始大国都拥有一票否决权。例如世界银行规定,任何重要决议必须要有85%的同意票才能通过,美国的投票权仍为15.85%,具有一票否决权;IMF重大改革事项则需要85%以上的支持率才能通过,而美国占有超过15%的投票权,即美国具有一票否决权;亚洲开发银行则是日本和美国都拥有一票否决权,它们分别以12.78%的投票权同时位列第一大出资国。

金立群上周还表示,当中国提出亚投行概念的时候,有各种质疑和担心的声音,但现在亚投行已经被很多国家所接受。他称,“通过集体协商和民主决议,中国可以赢得信誉并和各国营造相互信任的关系。”

(责任编辑:yuan4r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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